通知公告

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。2023 年 8 月 5 日,中心完成设立登记,登记机关为大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,举办单位为大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。根据市政府批复,中心履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职责,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。

一、招聘岗位信息

(一)招聘岗位及人数

政府采购一部业务岗1人、国企采购部业务岗1人、审核部审核岗1人。

(二)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

详见附件1。

(三)薪酬范围

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,提供有竞争力的相应岗位市场化薪酬及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、法定节假日、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。

(四)基本条件
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各项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。

2.德才兼备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。

3.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,勤勉尽责。

4.具有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。

5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五)报考禁入情形
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报考:

1.参加非法组织;

2.有不良行为记录,或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受开除处分;

3.年龄未满18周岁,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;

4.涉嫌违纪违法、涉及案件线索,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核查,尚未作出明确结论的;

5.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开除公职,以及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;
    6.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及回避制度要求的其他情形。

(六)回避要求

1.应聘回避:人员与用工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的,不得应聘该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、人事、财务、监督检查等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。

2.工作回避:招聘工作经办人员,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况的,必须主动回避。

二、招聘范围

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聘。

三、招聘方式

采用笔试+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。

四、招聘流程
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
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官方发布渠道为:市国资委官网、阳光国企平台、市国资运营公司公众号、前程无忧等;发布后交易集团官方网站、公众号可同步转载。
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
1.报名方式:线上投递,应聘人员填写《应聘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2),将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legzp@163.com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: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、职(执)业资格证,体现个人专业能力与工作成绩的相关材料(如过往项目成果、业绩数据、荣誉资质等)。以上材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上述邮箱,命名格式为“应聘公司+应聘岗位+姓名”。邮件主题(名称)格式为“应聘公司+应聘岗位+姓名”。

2.资格审查:招聘工作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岗位要求及《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人员。

(三)组织考试

本次笔试、面试均采用线下现场形式,不设线上考场。招聘工作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笔试的现场组织工作。

1.开考比例: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:1,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。

2.笔试:满分100分,合格线60分,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

3.面试:满分100分,合格线60分;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。

(四)确定考察人选

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以一定比例参加面试。综合成绩按笔试(50%)+面试成绩(50%),由高至低排序,成绩最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;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得被确认为考察人选。

(五)考察及体检

1.由招聘工作组(含委托第三方机构、电话、到访等)开展拟录用人选背景调查。

2.体检在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
3.自愿放弃背景调查、体检,或背景调查、体检结果不合格者,取消录用资格。

(六)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

背景调查、体检结束后,经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,按规定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(七)办理录用手续

公示期满无异议,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《劳动合同》并约定试用期。

(八)其他有关说明

1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、隐瞒实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。

2.因应聘人员预留联系方式不畅、无法正常联络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本人自行承担;未进入笔试、面试环节人员不再另行单独通知。

3.因放弃或取消考试资格、放弃背景调查或体检资格、背景调查或体检结果不合格、公示查实问题、放弃录用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,可根据实际情况,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或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考察人选。

4.本次招聘岗位实行试用期管理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予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5.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6.本方案中涉及年龄、工作和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,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
7.笔试、面试全过程录像。应聘人员同意公司因工作原因(招聘考核、复核、接受检查、解决争议、内部存档等)使用或披露本人的肖像、声音等,对应聘过程中采取拍摄视频、录音、拍照等行为无异议。

五、公告及报名时限

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
六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所有
    、咨询与监督电话

咨询电话:041165851258

投递邮箱:dlegzp@163.com

监督电话:041165851268

监督邮箱:dleg@dleg.cn

附件.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.doc

附件.应聘登记表.doc